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苏教科函〔2020〕1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现定于2020年5月1日前对各学院(部)实验(实训)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请各部门做好自查工作。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28日
jg012020-05-06 08:54:20阅读量:443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苏教科函〔2020〕1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现定于2020年5月1日前对各学院(部)实验(实训)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请各部门做好自查工作。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