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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申报2016年度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系统管理员2016-09-23 17:04:42阅读量:132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扎实推进学校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上新台阶,全面提升教职工的科研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2016年学校科研基金项目设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科研基金项目。项目研究时间为:2016年10月——2018年12月,允许提前结题验收。
  2.资助额度
  (1)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依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确定资助范围,具体资助金额则根据项目选题研究价值、项目论证等情况综合评审确定。
  (2)科研基金项目分重大、重点、一般三个等级。自然科学类课题每项资助额度分别为1-2万元、0.5-1万元、0.3-0.5万元,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金额按自然科学类标准减半。
  二、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1.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主要面向于2016年7月以前学校引进的教学、科研岗位的高层次人才。
  2.科研基金项目。重大项目(省级基金前期研究项目)主要扶持纵向项目的预研,选题应源于企业一线真实需求,申报项目前需与企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企业承诺在合作项目中投入不低于20%。
  3.每人只能担任1项项目负责人,所参加基金项目不能超过2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经核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连续三年不得申报。
  (2)有在研院级课题项目而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3)在近3年的年度检查中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4.为了培养学生在校期间思维及创新能力,本次项目申报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在校生。
  5.同等条件下,科研岗教师优先立项。
  6.已获学校立项资助重大、重点项目两次及以上的申请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正高、中层正职原则上只限申报重大项目。
  三、项目结题标准(见附件)
  项目验收需提交明确的研究成果,其形式主要包括论文、专著、专利、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计算机软件等可展示成果,所有项目验收均需提交研究报告(不少于4000字)。研究成果必须以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完成单位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并在显要位置标明“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编号”,没有注明的成果不得列入项目研究成果。项目预期提交的研究成果(形式、质量和数量)将作为项目评审通过及资助等级的重要依据。
  四、项目申报程序
  1.个人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开放时间:9月23日——10月18日,请各申请人于截止日前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数字化校园门户入口——科研系统,首次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工号),上传《项目申请书》,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
  2.各二级院(部)排序推荐申报。二级院(部)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申请书》填报内容进行审核,经二级院(部)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评审后,排序推荐申报。
  3.报送推荐申报材料。二级院(部)科研干事于10月21日前报送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和排序后的《申报一览表》1份至科技处,电子版请发至xief@niit.edu.cn。系统申报联系人:谢菲,电话:85864028。
  五、其他有关事项
  请各部门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保证申报质量。所有获批项目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结题验收,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学校除追回项目研究资助经费外,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3年内不得申请校内科研基金课题和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延期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可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书,得到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附件1: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附件2: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附件3:项目结题标准
  附件4:申报汇总表